連日來,全國各地大雨,刷屏了朋友圈;不過,傾盆大雨也沒有澆滅路虎狀告陸風及雙方一同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取消專利權一事燒遍網絡。
陸風X7與路虎極光有著極高的相似度,2015年12月及2016年3月路虎兩次在北京發起針對陸風X7的訴訟,不過最終引爆此事,將其推向高潮的是:6月3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宣告,判定陸風X7(陸風E32車型)和路虎攬勝極光的專利均無效。
消息一出頓時瘋傳網絡,究其原因有三:首先,圍觀獵奇心理作怪,看熱門車企與熱門車型爭斗;其次,逆反心理爆發,看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判定后根本沒明白什么原因就不分青紅皂白認定其偏袒國內企業、助長"山寨";第三,這一事件在中國企業的發展過程中很具代表性,值得關注與探討,是重要案例。
對于懷著第二種心態者,AutoMirror車鏡必須心懷悲哀的對他們說:省省你那不值錢的吐沫星子吧,為路虎叫冤,斥責相關部門為"山寨"開綠燈的想法是"國外的月亮比國內圓"的偏見在作祟。
更有意思的是,既然雙方專利都無效,陸風X7“抄襲”路虎極光的說法自然不能成立。
豪門與寒門恩怨
6月3日,有外媒報道稱,有據知情人士表示,捷豹路虎正起訴中國江鈴汽車公司(陸風汽車母公司),指控該公司的SUV陸風X7涉嫌抄襲路虎攬勝極光(RangeRoverEvoque)的外觀。捷豹路虎所屬的印度塔塔集團的一位發言人表示,該公司"已就著作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向北京市朝陽區一家法院提起訴訟。
實際上,路虎首次起訴時間是2015年12月,這件事,要從陸風X7首次亮相說起。
2014年廣州車展之前,你無法想象可以用不到15萬買一臺"極光",2014年11月20日,廣州國際車展開幕,陸風X7首發亮相,這時,路虎極光還在以進口車形式銷售,需要加價15萬元才能買到,提一輛現車曾經最高要掏80萬元,接近一輛Q7。
2015年8月6日,陸風X7正式上市,售價為12.98-14.78萬元,該車與2015年2月1日上市的奇瑞路虎攬勝極光在外觀上有極高相似度,而后者的售價區間為44.8萬-58.28萬元。
從消費人群的定位與價格區間上來看,無論是進口極光還是國產極光,都不會與陸風X7產生直接競爭。
不過,有意思的是,在陸風X7正式上市前,網絡上調侃不斷,潛在車主屢屢被恥笑,但該車上市之后,消費者和媒體真正體驗過陸風X7后,對這款車的評價卻變得非常正面。事實證明,這是一款不錯的車。
圍繞"寒門貴子"的專利之爭
在中國汽車市場,陸風汽車肯定不算主流車企,如果沒有熱銷車很可能遭遇倒閉危機,陸風X7可以稱得上"寒門貴子",但因為其與路虎極光外觀相似度極高,路虎汽車并不是無動于衷。二者的爭斗在陸風X7申請到外觀設計專利之后就開始了。
2013年11月6日,江鈴控股有限公司為陸風E32車型(陸風X7上市前的代號)申請外觀設計專利,2014年4月23日獲得了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公告。
2014年7月,路虎申請判定陸風E32專利無效。為什么要申請判定陸風E32無效呢?因為路虎在2011年11月24日就申請了極光的外觀設計專利,并于2012年8月29日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授權公告。并且,2015年8月,路虎的設計師又一次申請判定陸風E32專利無效。
而江鈴控股也在2015年2月申請判定路虎攬勝極光的專利無效。
此外,在陸風X7上市后的2015年12月,路虎還向北京市海淀區法院起訴江鈴控股和陸風的經銷商,待到2016年3月,路虎從海淀撤訴,又轉到北京朝陽區起訴江鈴控股及陸風經銷商。在案件還沒有實質性進展之時,國家知識產權局于6月3日對路虎極光和陸風X7專利均無效的判定引起軒然大波。
重點來了、重點來了、重點來了……說了三遍之后告訴你,為何路虎極光的專利也無效,是不是偏袒?
劇情反轉 有法可依
針對江鈴的外觀專利權,專利復審委員會對路虎及其設計師提出的兩件無效請求合并做出第29146號決定,針對路虎的外觀專利權,專利復審委員會做出第29147號決定,判定二者皆無效。
判定依據是這樣的:
專利法第24條規定,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不喪失新穎性。
問題來了,"路虎攬勝Evoque"在2010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舉行的廣州國際車展公開展覽,它應該在2011年6月21日前申請專利,結果,路虎在2011年11月24日才申請專利,也就是說,申請晚了,那就喪失了新穎性,變成了現有設計,這個專利就是無效的。
專利法第23條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于現有設計,現有設計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設計。
根據上述規定,陸風X7的設計與極光很相似,是國內外公眾皆知的設計,是現有設計,不應當被授予專利,因此,判定其拿到的專利無效。
那么就會有人問了,路虎極光申請晚了,陸風X7申請的時候這種設計已經變成現有設計了,為啥國家知識產權局還給他們核準了呢?這是因為:國內授予外觀設計專利不進行實質性審查,只要申請人提出來,形式條件符合了,就給授權。等到發現問題,由當事人提出來,再進行審查。
AutoMirror車鏡認為,如果說陸風X7抓住了路虎極光申請專利的漏洞,不如說這是一種技巧與策略,這里并不是要贊美陸風汽車怎么樣,而是在說一種普遍存在的商業行為,中國企業的商標和產品也會在國外被別的企業注冊或仿制。
不會是最后一次交鋒
當然,“雙方專利無效”只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專利的判定,至于雙方的訴訟,還要看二者在法庭上的交鋒。
不過,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的依法判定來看,既然雙方的專利都無效,陸風抄襲路虎的說法就不存在了,因為雙方采用的都是“現有設計”,就像不同的生產商都生產圓形且一個尺寸的籃球一樣,不同之處只是體現在商標、用料和價格等方面。
AutoMirror車鏡也了解到,這并非是陸風和路虎首次過招。
因陸風汽車注冊的英文商標"LANDWIND"與路虎的"LANDROVER"十分相似,2006年,捷豹路虎向歐盟內部市場協調局提出了對商標注冊異議。過程很復雜,只說結果吧,2010年第一輪判定結果出爐,獲勝的是路虎。
陸風不干了,于是,向歐盟異議評審委員會上訴,最終,2011年6月,陸風汽車贏得了"LANDWIND"使用權,并在歐盟正式注冊。陸風獲勝的關鍵理由是--由于陸風的歐洲代理商LWMC公司早在2008年在與路虎的商標糾紛案中獲勝,因此再判陸風輸顯然是自相矛盾。
總的來說,這一次風波再一次把兩款車型炒熱,一款是路虎極光,可惜其銷量情況并不樂觀,也許這也是路虎孜孜不倦"攻打"陸風的理由之一吧;第二款車就是陸風X7,該車受制于產能,滿足不了市場積極的購買需求。
其實,拋開外觀來說,AutoMirror車鏡還是那句話,這款車確實還不錯,是一款有內涵的車型。陸風X7上搭載了首款具備自主知識產權的8AT變速器,據悉,陸風汽車作為聯合申報單位,正在由中國汽車工程學會推薦申報今年的國家科技進步獎。申報項目名稱是:前置前驅8檔自動變速器(8AT)研發及產業化。
無論"路陸相斗"的結果如何,消費者獲得的實惠和陸風汽車對中國汽車技術進步所做的努力還是值得肯定的!正是有了陸風這樣的自主品牌車企的努力,合資或進口車的價格才能低到今天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