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安全氣囊是結合安全帶的第二道防護措施,在嚴重的汽車事故中可以對車內人員起到重大的保護作用。然而,越來越多的事實證明,這根“救命稻草”并不像人們想的那么靠譜。更為重要的是,安全氣囊一旦不靠譜,后果可能會非常嚴重。
近日,小編就收到來自貴陽王先生的投訴。
案例回顧:新購3月新車,被撞翻滾安全氣囊無一彈出,車主死亡
2013年3月15日,貴陽市花溪區的王先生的父親駕駛剛剛購買3個月的現代IX35SUV在貴州調研時發生交通事故,安全氣囊無一彈出,王先生的父親不幸身亡。
據悉,王先生的父親生前為貴州大學教授,國務院特殊津貼享受者,貴州省省管專家,曾擔任貴州安順市副市長。
事故發生后,王先生一家對車輛進行了查看,發現車輛在遭受嚴重側面撞擊并導致翻滾至頭朝下的情況下,北京現代IX35的四個安全氣囊(主駕氣囊、副駕氣囊、側氣囊兩個)無一彈出,而法醫鑒定的直接死因是:交通事故頭部受撞擊致顱內出血。
“我有理由相信,北京現代安全氣囊未彈出,沒有發揮本身應起到的安全作用,對于這起家庭悲劇的發生,其車輛具有嚴重的質量問題。”王先生說道。
據王先生描述,由于汽車在首次碰撞后發生翻滾,翻滾中造成二次碰撞,車輛A柱及整個車門嚴重變形導致擋風玻璃嚴重扭曲,而由于主駕位側安全氣囊未彈出,在車輛翻滾過程中其父親頭部遭到已變形的擋風玻璃直接擠壓,是導致其父親顱內出血的主要原因。
換句話說,如果當時安全氣囊成功打開,是否事故結果會不一樣呢?
案情跟蹤:廠家稱撞擊力度不夠、角度不對
隨后,王先生將問題反映到北京現代公司售后部門,對方對此事故沒有任何表示,且遲遲不與王先生正面溝通協調,而是通過4S店反復陳訴安全氣囊未彈出是由于撞擊力度和角度不對。
“遇到事故,難道還要故意加大撞擊力度?還可以自由選擇撞擊的角度嗎?”王先生對廠家的說法表示不能接受,并要求廠家做技術鑒定報告。
在反復要求之下,王先生終于收到4S店售后人員的鑒定報告,但可笑的是,這份‘鑒定報告’居然是由所謂的氣囊技術人員通過查看4S店提交的寥寥相片而作出的口頭鑒定,并且所謂的氣囊技術專家,王先生表示連人名都不知道,更別談見面溝通或是一份書面的正式鑒定報告。
廠家的冷處理讓王先生感到很氣憤,無奈之下只好向汽車投訴網投訴。小編在汽車投訴網處了解到,接到王女士的投訴后,汽車投訴網工作人員就立即把案件轉給了廠家方面,但至今還未收到任何回復。
北京現代多次因安全氣囊召回
小編在調查中了解到,事實上,因安全氣囊問題現代汽車已經不止一次實施召回。根據公開資料不完全統計,2011年現代汽車集團因安全氣囊和氣囊傳感器缺陷問題在美國已實施了四次召回,涉及車輛數50萬余。
北京現代2012年7月10日因安全氣囊隱患實施召回,涉及近10萬輛2008年3月16日至2010年1月25日期間生產的2008款悅動。北京現代稱,本次召回范圍內的車輛在停車、慢行的狀況時,安全氣囊有可能產生誤爆,造成安全隱患。
在百度上搜索“北京現代 安全氣囊 車禍”這些關鍵字眼,出來的結果已上百萬,隨意打開其中幾個網頁,所講訴的事情也是令人觸目驚心。
汽車投訴網的專員還透露,在汽車投訴網統計的2008年—2010年11起北京現代安全氣囊糾紛中,僅有兩起最終得到補償,對于未能補償的氣囊事故,廠商給出的理由依然是:撞擊力和速度不夠,“安全氣囊沒問題”。
據了解,目前國內對于安全氣囊并無統一的標準,都是由各企業自定,對于安全氣囊的打開條件也不盡相同。由于規則缺失,法規空白,每每發生事故,均由廠家自己檢測,檢測結果是圓是方,均是廠家自己做主,這不是成了“罪犯自己給自己定罪嗎?”哪個罪犯會給自己判死刑而不是無罪釋放呢?
網站點評:統一標準、健全法規、設立專業鑒定機構是當務之急
盡管現在的消費者法律意識與維權意識越來越濃,但汽車安全氣囊投訴難、舉證難、解決難的現狀,讓消費者有種有心維權,投訴無力的感覺。
小編總結,統一安全氣囊標準、健全法規,設立專業的鑒定機構是當務之急。
目前消費者欲要在安全氣囊上進行維權,首先面臨的問題就是安全氣囊無標準可循,其次也很難找到專門的鑒定機構,能為汽車鑒定安全氣囊是否有質量問題;另外如果進行鑒定,還需要廠家來提供技術支持,這是導致廠家總能“自圓其說”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