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導向的作用下,國內汽車市場或將形成一場反壟斷“革命”。
近日,有消息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稱“發改委”)已委托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對汽車產業是否有違反我國《反壟斷法》的行為進行調查,而且這一調查今后或將成為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常態化的工作項目之一。
目前,通過中國汽車流通協會調查的重點包括汽車制造商是否為經銷商制定最低銷售價,是否規定零部件最低銷售價等。國家發改委相關工作人員則表示,這是針對多行業的集體調查,而非針對個別行業的獨立行為,在此之前,中國進口車價格被指為全球最高,從而引發壟斷質疑。
汽車業成反壟斷重點
具體項目包括:汽車制造商是否為經銷商制定最低銷售價、是否禁止經銷商跨地區銷售、是否規定零部件銷售的最低價格等十余項。
針對發改委對汽車行業進行反壟斷調查一事,《中國經營報》記者日前從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副秘書長羅磊處得到了確認。羅磊表示,從去年開始,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已被授權成立專項調查組,針對汽車行業存在的反壟斷問題展開調查,并不定期地向發改委提交調查的階段性報告。現在,反壟斷調查已經成為中國汽車流通協會的例行工作之一。
對此,國家發改委相關工作人員也向記者表示,此次反壟斷調查確實是由國家發改委下屬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發起的,不過該行為只是針對很多行業的一次集體性調查,并非針對個別行業的獨立行為。
今年以來,國家發改委的反壟斷調查和開出的罰單比過去五年加起來都要多。僅在近期,國家發改委就已對奶粉、黃金首飾等行業巨頭開出反壟斷罰單。而國家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此前也表示,國內的反壟斷調查會把下一個目標放在與老百姓密切相關的石油、電信、汽車和銀行等行業領域。而通過發改委的此次調查可以看出,政府部門已將近幾年發展迅猛的汽車行業視為新一輪肅整的重點對象。
某國內汽車制造商內部人士向記者透露,此次中國汽車流通協會的反壟斷調查對象包含了所有整車制造商企業,而調查內容則集中在“整車銷售價格、售后服務和其他市場交易”三個方面,具體項目包括:汽車制造商是否為經銷商制定最低銷售價、是否禁止經銷商跨地區銷售、是否規定零部件銷售的最低價格等十余項。
由于中國汽車流通協會的此次反壟斷調查范圍較廣,因此國內汽車制造商應該都被牽涉其中,而大部分汽車制造商都回應表示,會全力配合政府和協會的相關調查。“其實汽車企業和經銷商都會很緊張此次調查,特別是在近幾年中國汽車市場呈現翻番增長的背景下,不少企業在日常市場競爭中難免會有一些不正當行為,這也是相關政府機構要調查汽車行業的主要原因。”某汽車行業專家坦言。
深層原因
中國《反壟斷法》并不反對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反對的是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行為。
毫無疑問,這次汽車行業“反壟斷調查”已經引起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而究其原因,除了與新一輪政府導向性作用有關,該事件也受到近期消費市場對汽車行業存在高利潤情況質疑的助推。
近段時間,諸如新華社、人民日報等權威媒體針對進口車引入中國市場后價格翻倍、豪車銷售利潤過高等現象提出質疑,并強烈呼吁相關政府部門能對此進行詳細調查。而據相關媒體報道,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此前也表示,當前中國市場進口車價格與海外銷售價格確實存在巨大差異,該協會正在收集各品牌汽車海外以及國內市場的售價、利潤率、成本以及各國關稅水平等數據,以對此內容展開詳細研究。由此,外界也開始猜測,發改委的此次汽車行業反壟斷調查行為,或是對汽車企業存在高利潤之事作出的“行動回應”。
不過對于上述說法,羅磊卻作出了否認:“進口車定價高、利潤高是被允許的商業行為,主要受市場因素影響,這并不代表企業存在壟斷行為。”
但另一方面,汽車行業分析師張志勇卻認為,進口車價格高的很大原因確實是由于市場供求關系的轉變,但近幾年,汽車市場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制區域銷售、共同制定區域銷售價格等情況依然存在,很多汽車制造商的區域銷售部門對車型、價格的控制權大,這在一定意義上也屬于商家壟斷行為,因此也很難判斷進口車在華銷售價格的高企毫無壟斷因素的作用。
此前,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有關負責人也曾表示,中國《反壟斷法》并不反對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反對的是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行為。但《反壟斷法》自2008年實施以來,卻并未有汽車制造商因其受到處罰。
高利潤爭議
無論此次的“反壟斷調查”與車企利潤之事是否存在關聯,但進口車高利潤之事一直以來就是汽車行業默認的情況。
“其實一直以來,進口車有較大利潤空間是業內的共識,進口暢銷車型由于貨源緊張而加價的情況不在少數。”張志勇分析認為,隨著近幾年汽車市場增速放緩,進口車市場的競爭壓力也逐步增大,因而導致整體進口車市場的價格水平出現下探,這也就自然引申出消費市場對進口車企業利潤高的想法。
而對于外界的看法,深陷輿論浪尖的進口品牌汽車制造商也頗有微詞。寶馬中國公關部楊女士就表示:“按照寶馬的年報顯示,我們一年的息稅前利潤率大概為9%~11%。但目前業內并沒有對車企利潤高低標準進行界定,所以企業也無法對外界所議論的‘高利潤’一事作出回應。”
此外,某日系高端品牌相關負責人認為,國內外汽車銷售的成本不一致、經銷商的運營成本不一致以及中國與其他國家的稅收不一致等因素,都會導致中國市場與其他國家的終端售車價格不一致。該負責人還表示,不能因為當前汽車市場供需關系發生變化、終端市場降價幅度加大,就簡單判斷汽車制造商擁有很大的利潤空間,還應當考慮到市場投入成本、企業運營成本、稅收等各項開銷也在不斷增大的因素。
有業內人士認為,按照我國稅率,進口汽車需要繳納三種稅,即關稅、消費稅和增值稅。而排量超過4.0升的進口車按稅額最高一檔征收,完稅后價格增加一倍多;3.0升~4.0升進口車型的平均征稅額為價格的95%;而2.5升~3.0升進口車的平均征稅額為價格的66%。但目前大多數進口車售價是國外車型的2~3倍,由此可見,企業獲得的利潤空間仍然很大。
對此,據國內某進口車從業人士透露:“在我國進口車企一般將進口、銷售、售后等業務交由總代理商處理,再由總代理商發展國內各區域的經銷商,這也意味著汽車品牌總經銷商對于其他經銷商的銷售情況擁有絕對支配權力,因此進口車的終端銷售價格也會相應受總代理商和汽車制造商的制約。要想解決這一問題,就需要政府部門和汽車協會去調查,具體了解進口車企和經銷商的最大利潤點到底在哪兒,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改變進口車型的價格構成體系。”
資料
2011年
電信聯通兩通訊業巨頭遭調查
2011年年底,國家發改委宣布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3.30,0.01,0.30%)兩大通訊巨頭在互聯網接入市場實施價格壟斷開展調查,立刻引發廣泛關注。若事實成立,有望開出中國反壟斷史上最大罰單。但案件久拖不決,不少人推測,發改委可能遇到了“執法障礙”。
2012年
三星等六大國際面板制造商被罰
2012年年底,韓國三星、LG,中國臺灣地區奇美、友達等6家國際大型液晶面板生產商因實施價格壟斷被中國處以3.53億元人民幣經濟制裁。
2013年
洋奶粉品牌被處以巨額反壟斷
價格罰款
國家發改委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決定對其中六家乳粉生產企業的價格壟斷行為進行處罰,共處罰款6.6873億元。(中國經營報 熊斯思)